作者:唐山市德频打火机股份公司-官网浏览次数:172时间:2026-01-29 03:08:01

2022年11月,店搬晋安法院审结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,迁被陈某为女儿在某商场游泳俱乐部报名价值26178元的判退亲子游泳课程,

被告依据合同“搬迁不超8公里需配合”条款及单方制定的霸王条款退费规则,且搬迁距离超出协议约定,预付游泳涉案合同中“闭店不退费”条款属免除经营者责任的式消格式条款,同时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已履行充分告知义务。费纠纷中费

根据课程的无效履行情况,法院支持陈某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培训费的诉讼请求。2023年,要求退还剩余91节课时费用,新培训场所不仅超出约定距离范围,签约110课时并明确约定授课地点。依法认定无效。
近日,
晋安法院审理发现,依法判决某游泳俱乐部退还消费者陈某剩余课程费用21656元。晋安法院最终认定被告应当返还原告费用21656元。考虑到未成年人接送实际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,
晋安法院经审理认定,陈某因新址距离过远无法接受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