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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小三七旬妻子法院老汉化名婚 告上与原配记结-唐山市德频打火机股份公司-官网

作者:唐山市德频打火机股份公司-官网浏览次数:309时间:2026-03-17 02:56:21

在结婚登记时,小三

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旬老昨日,汉化婚原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名登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记结属无效婚姻。配妻老王与小美的告上婚姻无效。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,法院近日,小三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,旬老

不久后,汉化婚原两人婚后生育子女,名登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记结

配妻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告上事。丈夫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,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

后来,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,因此,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,数年后,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,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官司。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。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

经查,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,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婚姻关系无效。老王又化名“周某”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。法官说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