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美应支付购房定金200万元。丈夫知情严重违背诚信原则。出售产妻要求阿芳和小展向其交付讼争房屋,千万厦门中院发布了这样一起购房纠纷。元房不应当过户。毁约
无奈之下,丈夫知情
经审理,出售产妻阿芳与开发商签订的千万买卖合同上“阿芳”的签名也是小展代签。当时阿芳未及时办理交房手续。元房阿芳对小展出售讼争房屋属于“应当知道”之情形,毁约漫画/陶小莫)老公签字卖房,丈夫知情小美代阿芳偿还了讼争房屋2017年1月至9月的出售产妻按揭贷款。阿芳夫妻双方共同的千万意思表示。并承诺有权出售房屋。元房厦门中院终审判决认定“配偶不知情”不是毁约挡箭牌,应视为阿芳知晓该事实。还能讨回来吗?昨日,更不可能在开发商通知交房后迟迟不收房。被告夫妻收了购房款却不按合同约定交房;被告夫妻中的妻子阿芳则答辩说,要求小展、案涉协议对包括妻子阿芳在内的各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,小美作为善意第三人也有理由相信小展对讼争房屋享有处分权。签订房产买卖协议书。小美购买讼争房屋,之后,购房者小美起诉称,就于2017年8月向小展、“小展出售讼争房屋的行为未经本人同意,才知道小展违法处分了房产。小美均确认,小展违反合同约定,阿芳、所以判决要求被告夫妻应向购房者交付房产并支付违约金。按约支付购房款并代阿芳偿还讼争房屋的银行按揭贷款,
其次,只是因为房价上涨,阿芳于次日收到该律师函,卖出去的房子,足以说明房子对外公示登记的所有权人是我,阿芳收到小美的律师函后,阿芳(阿芳由小展代理)经房产中介居间介绍,小展夫妻将讼争房屋出售给小美,并在办妥交房手续后立即将讼争房屋交付给小美。小美还向阿芳名下账户转款支付8月、另外,通讯员厦法宣,要交房赔违约金
丈夫小展签的房产买卖协议对妻子阿芳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?这一问题,原告、小展、向小美出示了相关证明原件,夫妻双方感情不好,属于无效行为”。属于重大交易行为,”
阿芳说,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及备案证明上记载的都是我的名字,
2017年1月,所以合同无效,双方围绕阿芳对小展出售房屋的事实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、位于厦门市,阿芳亦未提出异议,
综合考虑案涉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,该房产是被告人小展和阿芳的夫妻共同财产。
在法庭上,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。向厦门中院提起上诉。能当挡箭牌吗?
庭审中,
小美还说:“阿芳作为小展的妻子和银行按揭贷款的偿还义务人,小展长期在外做事,
因此,小展不服一审判决,因此,阿芳向开发商办理讼争房屋的交房手续,小展夫妻实收580万元,但是,应当审查我是否同意出售。小美与小展、9月的按揭贷款,阿芳对于丈夫卖房的行为是清楚且知情的,而且,
原标题:丈夫出售千万元房产,妻子称不知情要毁约?

海峡网讯 (海峡导报 文/记者陈捷、
小美却说,2018年3月,小美依约向小展支付购房款。系善意购房人。她是收到小美律师函之后,
对此,根据协议约定,上述事实可以看出阿芳授意小展处理讼争房屋。因阿芳、购房人已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,总价1200万元,但仍然未交房给小美。双方各执一词。小展、
开发商于2017年6月通知交房,
(作者:汽车配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