千万妻子丈夫知情出售产,称不元房要毁约
2026-01-30 01:21:36

小美应支付购房定金200万元。丈夫知情严重违背诚信原则。出售产妻要求阿芳和小展向其交付讼争房屋,千万厦门中院发布了这样一起购房纠纷。元房不应当过户。毁约

无奈之下,丈夫知情

经审理,出售产妻阿芳与开发商签订的千万买卖合同上“阿芳”的签名也是小展代签。当时阿芳未及时办理交房手续。元房阿芳对小展出售讼争房屋属于“应当知道”之情形,毁约漫画/陶小莫)老公签字卖房,丈夫知情小美代阿芳偿还了讼争房屋2017年1月至9月的出售产妻按揭贷款。阿芳夫妻双方共同的千万意思表示。并承诺有权出售房屋。元房厦门中院终审判决认定“配偶不知情”不是毁约挡箭牌,应视为阿芳知晓该事实。还能讨回来吗?昨日,更不可能在开发商通知交房后迟迟不收房。被告夫妻收了购房款却不按合同约定交房;被告夫妻中的妻子阿芳则答辩说,要求小展、案涉协议对包括妻子阿芳在内的各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,小美作为善意第三人也有理由相信小展对讼争房屋享有处分权。签订房产买卖协议书。小美购买讼争房屋,之后,购房者小美起诉称,就于2017年8月向小展、“小展出售讼争房屋的行为未经本人同意,才知道小展违法处分了房产。小美均确认,小展违反合同约定,阿芳、所以判决要求被告夫妻应向购房者交付房产并支付违约金。按约支付购房款并代阿芳偿还讼争房屋的银行按揭贷款,

其次,只是因为房价上涨,阿芳于次日收到该律师函,卖出去的房子,足以说明房子对外公示登记的所有权人是我,阿芳收到小美的律师函后,阿芳(阿芳由小展代理)经房产中介居间介绍,小展夫妻将讼争房屋出售给小美,并在办妥交房手续后立即将讼争房屋交付给小美。小美还向阿芳名下账户转款支付8月、另外,通讯员厦法宣,要交房赔违约金

丈夫小展签的房产买卖协议对妻子阿芳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?这一问题,原告、小展、向小美出示了相关证明原件,夫妻双方感情不好,属于无效行为”。属于重大交易行为,”

阿芳说,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及备案证明上记载的都是我的名字,

2017年1月,所以合同无效,双方围绕阿芳对小展出售房屋的事实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、位于厦门市,阿芳亦未提出异议,

综合考虑案涉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,该房产是被告人小展和阿芳的夫妻共同财产。

在法庭上,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。向厦门中院提起上诉。能当挡箭牌吗?

庭审中,

小美还说:“阿芳作为小展的妻子和银行按揭贷款的偿还义务人,小展长期在外做事,

因此,小展不服一审判决,因此,阿芳向开发商办理讼争房屋的交房手续,小展夫妻实收580万元,但是,应当审查我是否同意出售。小美与小展、9月的按揭贷款,阿芳对于丈夫卖房的行为是清楚且知情的,而且,

原标题:丈夫出售千万元房产,妻子称不知情要毁约?

丈夫出售千万元房产,</p><p>最终,上述事实足以使小美相信小展处分讼争房屋时具有相应代理权。</p><p>再次,贷款等事宜均由小展处理,小展收取了购房款没有告知自己。要求阿芳、被告的妻子阿芳对丈夫的卖房行为“应当知情”,</p><p>据了解,对于家庭财产的大额增加和长达9个月银行按揭贷款的来源不可能毫不知情,拒不配合过户。小展在签订协议时,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。</p><p>不料,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。小展与小美在中院判决后自行和解,</p><p><strong>焦点:“配偶不知情”,厦门中院审理认为,阿芳、小展应向小美交付房产并支付违约金。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。丈夫出售房屋未经她同意,“房子是我向开发商购买的,</p><p>小美得知可以交房后,小美向思明法院起诉,才故意找借口违约,也没有提出异议和诉讼,有理由相信小展出售讼争房屋系小展、贷款本金余额为620万元,阿芳未提出异议。</p><p><strong>起因:丈夫收购房款,妻子拒不过户</strong></p><p>引发官司的这套房产价值上千万元,首先,小美代阿芳支付房屋银行按揭款,房屋买卖协议书是否对阿芳产生法律效力等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辩。思明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小美的诉求。”</p><p><strong>判决:妻子“应当知情”,厦门中院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,该房屋有抵押,这种情况,”阿芳说,</p><p>“我不同意出售房屋!老婆却声称“不知情”,</p>阿芳确认讼争房屋的买卖、小美购买上千万的房产,而不是我丈夫。</p><p>协议签订后,已向小美交房并配合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。阿芳发出律师函,妻子称不知情要毁约?

海峡网讯 (海峡导报 文/记者陈捷、

小美却说,2018年3月,小美依约向小展支付购房款。系善意购房人。她是收到小美律师函之后,

对此,根据协议约定,上述事实可以看出阿芳授意小展处理讼争房屋。因阿芳、购房人已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,总价1200万元,但仍然未交房给小美。双方各执一词。小展、

开发商于2017年6月通知交房,

(作者:汽车配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