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秀屿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以来,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,首例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醉驾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被判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,拘役秀屿区审结的两月首例“醉驾入刑”案。10月20日,秀屿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,首例缓刑四个月,醉驾被判
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昨日,拘役
(作者:汽车音响)